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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作为实用型的交通工具,因其价格低廉、方便快捷等优点备受咱老百姓的好评,无论城镇还是农村,几乎可以说“家家必备”!在接送孩子、走亲访友、赶集买菜、上下班出行等等多个方面发挥着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据了解,依照目前普通电动车的市场零售价,仅仅花费1000~2000元便可以入手一辆质量较好的代步电动车,几乎99%的家庭都能承受!
然而,家用电动车的行驶速度普遍在40km/h以上,远超出国家限定的25km/h。而且,除了速度超标之外,电动车的体积与重量也变得越来越大,人驾驶时往往也存在多个方面的安全隐患!鉴于此,为了确保驾驶人的行车安全,同时更是为了从源头给予违规生产的企业以严厉打击,针对速度、电机功率、重量超标的电动车,国家将不再允许“上路行驶”!

目前,“电动车禁令”严查的几项标准如下:①行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25km/h,且发动机的功率不得超过400W,整车的重量应不得超过55kg;②“无证”电动车禁止上路行驶,消费者购置电动车应该依照当地的规定及相关要求及时给电动车上牌;③车身高度在1.1m以下,宽带在0.45米以下,且电动车必须具有电助力、踏板等设备……
对于电动车严格管理规范,不少农民还是表示理解与支持的。但是,还是有一部分网友觉得如此标准过于苛刻,甚至对这样的规定心存意见。除此之外,有更小一部分人的想法“更过激”,并反驳了4句话,下面一起来看看。
第①句:为啥严查消费者?让生产厂家别生产不就可以了?
恐怕这句话是许多人内心的一个疑问!毋庸置疑,电动车违规治理是利民的好事儿,但是如果让消费者买这个单,是否并不恰当呢?既然要禁止违规的电动车上路,直接从源头严禁厂家生产不就可以了?怎么非要拿消费者“开刀”呢?退一步讲,咱农民都是花的真金白银买的带有国家检验合格标志的电动车,怎么却非要禁止上路呢?这不就是专挑软柿子捏吗?

第②句:违规电动车禁止上路,农民的损失谁来承担?
既然国家在监管方面存在疏忽,那么农民买到的违规电动车在不允许上路行驶的情况下与废铁无异,由此造成的不便和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呢?难不成让农民兜底吗?怎么农民买之前监管部门让这些违禁电动车流入市场了呢?既然市场允许流通,干嘛偏偏不让上路呢?这难道不是针对我们吗?
第③句:乡道如此狭窄,不骑电动车怎么走?
农村的电动自行车与电动三轮车之所以有广泛的市场,除了价格优势与使用便捷之